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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
      发布时间 :2024-08-02    点击次数:229
      浙建站市〔2024〕6号
      各有关单位 :
      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 ,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“三支队伍”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浙建人教〔2024〕14号)要求,更新迭代造价行业知识,加强建设造价“三支队伍”,决定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    一、继续教育对象
        持有一级、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,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。
        二、继续教育学时要求
        一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 120 学时,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。
        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 ,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。 
        三、继续教育学习形式
       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包括 :1.网络教育;2.面授培训;3.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的内部培训 ;4.省 、市造价管理机构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班;5.省、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课题研究、定额编制、教材编写、培训授课 ;6.在公开出版的期刊、杂志上发表论文及省 、市造价管理信息期刊(协会期刊)上发表文章等 。
        四、继续教育学时申报
        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数字化管理,造价工程师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浙建站市﹝2018﹞24号)中的学时认定标准 ,登录“浙江标准造价-浙江省造价从业人员数字化学习/服务平台-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(网址:https://fuwu.zjzj.net)”,进行学时申报,经学时审核,形成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。为更快速便捷办理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事项 ,“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”已与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自动对接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。
        五、注意事项
        结合浙江省造价行业发展趋势和现行计价依据要求,浙江省已开通网络教育“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系统(网址:www.zjzjxh.com)”,造价工程师可根据需要登录学习,该系统数据已自动对接“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”中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,造价工程师无需再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。
        六 、咨询电话
        市场监管室 :0571-89892104 、88050375
        省造价协会 :0571-88058079
        技术支持:  0571-86950235


    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
    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      2024年8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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